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> 广告法 > 广告法常识 > > 新闻详情

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?道路交通事故法律依据是什么?

时间:2023-05-09 14:47:12 来源:法制法律网

交通事故鉴定伤残标准:

(1)脑、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情况;

(2)头部以及脸部具体受伤情况(严重的有眼球缺失、畸形、致盲等);

(3)脊柱胸段的受伤、愈合及呼吸系统的具体情况;

(4)颈部具体受伤情况(是否愈合畸形,是否影响呼吸功能);

(5)腹部具体受伤情况;

(6)盆骨部分具体受伤情况等。

法律依据:

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》5.1 一级

5.1.1 颅脑、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

1)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;

2)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,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;

3)四肢瘫(肌力3级以下)或者三肢瘫(肌力2级以下);

4)截瘫(肌力2级以下)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。

5.1.2 颈部及胸部损伤

1)心功能不全,心功能Ⅳ级;

2)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,心功能Ⅲ级;

3)心脏移植术后,心功能Ⅲ级;

4)心肺联合移植术后;

5)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(极重度)。

标签: 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救助基金 垫付情形
15037178970

公司法

更多>>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法律专家网版权所有   京ICP备2022018928号-42联系邮箱:315 541 185 @ qq.com